| 宗地编号: | ****5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规划W3路西侧、新华大街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宗地编号: | ****5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规划W3路西侧、新华大街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涉及土地与地上物一同出让的***-***号、***-***号地块需在报名时交纳地上物处置金额的保证金(以财政局最终出具的票据为准),成交后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按照《廊坊市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试行)》,以上2宗国有土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为***年。 5、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6、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7、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8、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9、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http://****)进行查阅。 ***、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本次拍卖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给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地产交易中心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 联系电话:****-*******-**********(代理公司)开户单位: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