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你局报送的普陀区W***单元A***B-***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公开出让的相关材料收悉。
经查,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平方米土地系储备用地(储备批文号:沪普府土〔***〕*** 、沪普府土〔***〕*** 号 )。A***B-***地块已列入***年普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方案》已经我区政府批准实施。区规划资源局 、区发改委等部门已对地块规划设计、投资管理等提出管理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依法对A***B-***地块***.***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公开出让。
二、请你局按照出让方案确定的地块出让条件及方式,组织实施出让。
三、委托你局代区政府,与公开出让的中标人(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