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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宇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84号)

拟建项目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3月13日发布拟建项目:关于《滁州市宇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84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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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柯湖路与兴隆路东南侧,总投资****,建设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万米UV-CIPP新材料软管。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中间罐呼吸废气、灌装及碾压废气、擦拭废气、热封废气、检验废气经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由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6-***)表1及表2中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表5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表9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6-***)表4标准。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入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树脂渣、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置***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原料库、灌装生产区、危废间、应急事故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落实施工期抑尘措施,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标准要求。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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