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本****试车站厂房屋面天沟修缮及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 (招标编号: *******)现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公司应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现调整为删除,调整后的资格要求如下:
二、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不得联合投标,需自身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含)以上,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
3).具有类似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2、本项目开标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期)延期至***年4月8日下午***点***时,递交文件地点不变。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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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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