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使用条件 |
| 1 | 位于东部产业新区安舒大道与雅舒路交会处西北侧一宗排水用地 | 东部产业新区安舒大道与雅舒路交会处西北侧 | ***.*** | 排水用地 | *** | 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为准 |
| 2 | 位于东部产业新区田家河大道与石鼓路交会处东北侧一宗社会停车场用地 | 东部产业新区田家河大道与石鼓路交会处东北侧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为准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年3月***日至***年4月***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枝江市丰岗路)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转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