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3月17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临泉县文旅·泉河湾一期市政附属工程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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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文旅·泉河湾一期市政附属工程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N***-Z***-***项目名称:临泉县文旅·泉河湾一期市政附属工程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答疑澄清内容本项目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车辆配备评审内容有相关修改,原内容为:
车辆配备具有一辆自有的可调配的配送车辆,得2分;具有二辆及以上自有的可调配的配送车辆,得5分;具有一辆租赁的车辆的,得1分。具有二辆及以上租赁的车辆的,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自有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是投标单位;租赁车辆需提供合同书及租赁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合同书的一致。如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单次运送配备车辆不得少于供应商方案中提供车辆。| 0-5分 现修改为: 车辆配备具有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可调配的配送车辆,得2分;具有二辆自有或租赁的可调配的配送车辆,得4分;具有三辆及以上自有或租赁的可调配的配送车辆,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自有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是投标单位;租赁车辆需提供合同书及租赁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须与合同书的一致。如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单次运送配备车辆不得少于供应商方案中提供车辆。| 0-5分 注:此答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五、附件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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