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S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公安局***年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标评分内容配送能力其中 “注:①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则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及对应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等证明材料;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予以证明(车辆所有人须为出租人)”修改为“注:①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则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予以证明(车辆所有人须为出租人)”。
更正日期:***年3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公安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0*******
五、附件
1. 寿县公安局***年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