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定了《四平市***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3月***日—3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并提供证据材料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3月***日
来源:综合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