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扩建1.5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扩建1.5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拟投资****,分2期建设,一期占地***.5亩,用于建设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本次新增产能为1万吨肉制品,一期建成后全厂可达到年产1.5万吨肉制品的生产能力。二期占地***.5亩,用于建设研发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面积***平方米。本次评价范围仅包含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根据《***年滁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所在区臭氧超标,属于不达标区。蒸汽发生器配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排气筒DA***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少,于车间内排放;蒸煮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过滤+气浮+调节+AO2+二沉+消毒)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进入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绞肉机、蒸煮锅、包装机、空压机、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因此,评价认为项目运营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和声源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含油脂边角料、废包装袋、废RO膜、油泥、污泥、卤料渣、不合格品)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