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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金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生物降解环保餐盒及1亿只饮料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82号)

拟建项目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3月13日发布拟建项目:关于《安徽金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生物降解环保餐盒及1亿只饮料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82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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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4亿只生物降解环保餐盒及1亿只饮料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4亿只生物降解环保餐盒及1亿只饮料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编码***-*******-***)和分局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经开区杭州北路***号,****现有厂房,面积约***m2,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购置挤出机、成型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4亿只生物降解环保餐盒及1亿只饮料杯。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挤出、成型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m高排气筒(DA***)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m高排气筒(DA***)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工业》(DB***/***.6-***)中相关限值,甲苯、乙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9相关限值,苯乙烯无组织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工业》(DB***/***.6-***)中相关限值。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和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后接管要求,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等危废需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法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开发区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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