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编号N***FCZZ***-2
挂牌时间****
出租底价(起拍价)****
标的评估值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 标的2:湖南省长沙市隆平水稻博物馆配套功能用房***、***、***号房屋(谷谷岛策展式绘本剧场商铺B-***)(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FCZZ***-2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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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
| 租金底价 | 实际营业额的***%(本项只针对营业额提成比例进行报价,即承租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营业额分成比例,如承租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则其所报出租方的营业额分成比例为***%),保底租金为****/月。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年第9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规划和业态要求,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3、本项只针对营业额提成比例进行报价,(即承租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营业额分成比例,如承租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则其所报出租方的营业额分成比例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谨慎出价。 4、意向承租方针对营业额提成比例进行报价,且在系统内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1”,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意向承租方将失去竞租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标的月度提成租金和月度保底租金孰高原则的方式支付租金,合同期当月提成租金总额低于保底月租金,则承租方按保底月租金金额支付。 |
交易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方按约定提成比例,进行月度结算,月度提成租金不足月度保底租金的,则按月度保底租金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招租标的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提成比例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确定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按约定提成比例,对租金进行月度结算。月度提成租金不足月度保底租金的,则按月度保底租金支付。双方对账日为每月5日,结算日为每月***日;由出租方在对账日向承租方提供其上月销售额的结算单(结算数据来源于收银系统),承租方在收到结算单后2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出租方出具的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之依据。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以下的(含****)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低于****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的部分按1%支付)。 9、承租方需使用出租方指定合作的收银系统(系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通过高级别系统账号进行收益的监管,承租方所经营业态包括:线上、线下、外卖、平台码核销等所有收入均计入经营收入。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承租方共享标的项目的公共区域,标的项目所有公共区域的水、电、空调等能耗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非餐饮类业态在其经营场所内产生的专属水、电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无需承租方承担;餐饮类业态在其经营场所内产生的专属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独立计量,缴费标准与出租方缴纳标准保持一致。 3、标的项目内物业服务由出租方聘请第三方进行统一服务,无需承租方额外承担物业费用。 4、出租方负责向承租方提供符合标的经营要求的室内经营空间,并承担该空间的基础装修。承租方可根据自身品牌形象,在不破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向出租方申请进行个性化的软装布置。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规划和业态要求,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2、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 需提前电话联系预约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租赁).pdf(点击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租赁.docx》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租赁.docx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经理(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楼 | |
| 项目经办人 | 严思谦 **** |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