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拍***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规划 用途 | 用地面积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主 要 建设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B*** | 富顺县晨光经开区产城融合单元C***-A-1地块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 | ***.***㎡(合***.***亩) | 商业***年 住宅***年 | 拍卖 | ≤2.2 | ≤***% | ≥***% | ≤***m | *** (设有底价) | *** |
******* B*** | 富顺县晨光经开区产城融合单元C***-A-2地块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 | ***.***㎡ (合***.***亩) | 商业***年 住宅***年 | 拍卖 | ≤2.2 | ≤***% | ≥***% | ≤***m | *** (设有底价) |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年4月8日***:***时止,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9:***-***:***时,***:***-***:***时,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宗地的地块编号(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顺县支行,账号:**********或开户行:四川****营业部,账号:***********)以到账为准。法人申请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申请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宗地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本次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认真阅读宗地出让文件,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为准。《拍卖出让文件》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终止时止,在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要求现场踏勘的与我中心联系,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不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四、拍卖时间、地点
***年4月***日***:***时在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举行拍卖会。
五、其它事项
(一) 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网址:http://****/、http://www.****/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