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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排危改造及无障碍设施改造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3月11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康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排危改造及无障碍设施改造更正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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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排危改造及无障碍设施改造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排危改造及无障碍设施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工期变更;2磋商小组变更;3工程量清单变更
更正日期:*******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环节:本项目磋商环节采用现场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原则上须到开标现场进行磋商。如因供应商未到现场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的磋商失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除外。 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平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5号***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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