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电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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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山阳县万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山阳县城关街办冯家湾社区西侧 | 山阳**** | **** | 3.*** | 报告表 | 链接: https://****/s/***gaJ7bg_7tocazD5Ntekzw?pwd=cpeq 提取码: cpe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