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根据相关要求,变更项目评审时间与地址。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1号(***门)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