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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生物质燃料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3月11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压缩生物质燃料更正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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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生物质燃料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压缩生物质燃料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需求,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 3《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 - 运输车辆配置评分条款作如下修改,原条款作废,新条款内容为: 运输车辆配置(5 分):具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能力,每提供一台合格车辆得1分,最多得5分。 (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开发区)
地址:****-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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