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日河池市都安生态环境局作出的
****红渡食用菌基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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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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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渡食用菌基地工程 |
河环都审[***]4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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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红渡村东社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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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河环都审[***]4号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