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阜阳临港产业园绿色船舶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分段制造车间)
二、项目编号: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3月5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含暂列金额****)”。变更为:“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含暂列金额****)”。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写:壹拾捌万壹仟伍佰伍拾肆元整)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大写:贰拾万零叁仟柒佰伍拾柒元整)”。变更为“***.5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写:壹拾柒万柒仟陆佰伍拾贰元整);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大写:壹拾陆万柒仟捌佰伍拾肆元整)”。 3、图纸、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最新版详见附件,以此发布稿为准。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 ***日历天”变更为“计划工期:***日历天”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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