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察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磋商环节:本项目磋商环节采用现场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到开标现场进行磋商,如因供应商未到现场及其他问题导致的磋商失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除外。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如遇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