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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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夹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将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下列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条件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控高 | ||||||||
1 | ***-***-C-1号 | 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第6、7村民小组、白果村?第9村民小组 | ***.*** (合***.***亩) | 工业 用地 | ***年 | ≥0.8 | ≥***% | ≤5% | <***米 | ***? | ***? |
注:1.该宗土地项目准入行业为医药制造业,需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采用“标准地”准入和服务模式,亩均投资强度≥****/亩;亩均税收≥****/亩。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项目竣工后及项目投产运营阶段,由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函请有关部门对“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及相关事项进行逐一验收。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规划核实考核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一年后考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标情况;建成投产后连续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项目年亩均税收达标情况。经考核未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企业(土地受让人)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夹江县已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竞得人可向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获取相应区域评估结果。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间:***年3月9日?至***年3月***日?。?挂牌报价时间:***年3月***日?9:***起至***年4月9日?***:***止。挂牌报名申请时间:***年3月***日?9:***起至***年4月7日?***:***止,挂牌会时间:***年4月9日?***:***。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申请截止前,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挂牌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公告信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查询。
联系人:**** 咨询电话:****-**** 雷老师 咨询电话:****-****刘老师 咨询电话:****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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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