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项目名称: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年3月4日,市行政审批****签订了《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广阳区艺术大道兴航家园小区9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用于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本项目预算金额****,包括市行政审批局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市行政审批局新址与兴航家园小区属于同一地块,同一建筑标段,与该小区共用水泵房、换热站、消防泵房、排污系统、供配电系统等***项设施设备,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新址与兴航家园小区为一个物业管理区****承担新址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同时,****承担新址物业管理服务,在技术适配性、管理协调性及服务责任界定等方面存在明显优势。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商业街坊HB***号 |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