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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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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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万吨铁矿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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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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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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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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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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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工业集中区,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中“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9铁矿采选***--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颚式破碎机、细碎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新建综合楼、仓库、生产车间并配套完善有关环保等公辅设施,建设年产***万吨铁矿粉的生产能力。项目于***年6月***日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东发改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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