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受理了泰****提出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年3月3日至***年3月7日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3月3日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事项名称 | 申请经营范围 |
泰**** | 张剑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擂鼓石东大街6号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四类客运班线(县内)、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