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2日-***年3月***日(***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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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锅炉技改项目 | **** | 符离镇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符西村、职业技术学院对面,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依托现有锅炉房和办公用房,用于技改项目锅炉房及办公用房使用。本次技改工程内容为将原有***kw的生物质导热油炉改成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配备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湿法脱硝等处理措施,其他不变,锅炉房面积不变。 | ***-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