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立新街北、祥云路西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并且≤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姚前路北、纵五路东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地块竞买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用途的)。 2.属市、县国有企业参与竞买,须由当地人民政府以及财政、国资等部门同意。 3.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行为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4.****不得参与竞买。对不存在虚增财政收入和违规以地融资情况、已购土地均依法按期开发建设、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经营和负债状况正常的国有企业,经财政、国资确认同意,方可参与竞买,在提交竞买人资格审查时将财政、国资部门同意竞买的意见一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5.法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竞****,且新公司必须是由该法人独自投资注册成立。原则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受让人为该****。 ********的,应确保从参加竞买到签订合同期间出资人和出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竞得人与竞买申请时出资人和出资比例出现不一致,出让人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网(http://ggzy.****/wfggzy/gmggzy/)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网(http://ggzy.****/wfggzy/gmggzy/)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网(http://ggzy.****/wfggzy/gmggzy/)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按整体规划要求,***-***地块按照规划住宅面积需统一配建0.9班幼儿园一座,竞得人需另行单独缴纳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地块需统一配建1.3班幼儿园一座,竞得人需另行单独缴纳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单独缴纳,缴纳的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配套幼儿园建设。未尽事宜按高政办发〔***〕***号、潍教字〔***〕8号、高政办字〔***〕***号文件执行。 2.全部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3.地块的开发建设除遵守房地产开发相关规定外,还须按《高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意见书编号:***-***地块高建书(***)-***号,***-***地块高建书(***)-***号。 4.***-***地块需缴纳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款****,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单独缴纳。 5.竞买申请提交后,即视为竟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出让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出让地块范围如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费用自理。如有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选择是否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7.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工程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咨询电话:****-****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侯绍坤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