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海地(G)[***]-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黎明社区,东至银盛路、南至空地、西至土坎、北至新民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9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9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线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地(G)[***]-1号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日内,须按照****/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共同认定,退还***%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田燕燕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原县支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