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位于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龙亭社区三组1号,投资****,占地约***亩,新建4栋烟花爆竹仓库、办公用房、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及配套公辅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无生产废气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爆竹交由有关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