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2月***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日-***年2月***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 ****
通讯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市生态环境局***室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金慈街道 | ******** | **** | ***.2.*** | |
2 |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街道、苗市镇)境内 | ******** | **** | ***.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