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日-***年3月***日(***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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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灵璧至埇桥段预制梁场项目 | 安徽**** | 大泽乡镇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圩东村(宿州港通桥港区蕲东作业码头),用地面积***平方米。设置***m箱梁生产存放区、***m箱梁存放区、***-***m箱梁存放区、***m箱梁智能生产线,***m箱梁存放区、钢筋加工区、设置搅拌机设备、设置4个水泥筒仓,单个水泥筒仓为***t。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