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自然出告字〔***〕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高新区***-*** | G***国道以东、纵一路以北部分围合地块 | ***.***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0.8 | 不小于***% | *** | *** | *** | *** | 此地块为“标准地”,项目建设须符合《丹东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以上宗地投资规模需达到****以上,达产后需达到规模工业企业标准。高新区***-***地块产业类型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三、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净地(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拆迁,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交地违约,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承担违约责任。
四、高新区***-***地块为“标准地”,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方可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年2月***日至***年3月***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地址:****-1号,电话:****)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九、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年2月***日***时至***年3月***日***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十、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年3月***日***时至***年4月1日***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会议室。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三、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孙铭遥、司慧
电话:****- ****(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 ****(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
开 户 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帐 号:0*******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年2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