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B***W***[周村区***(存量)-***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周村区广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康成药业支路以西、韩仇套南路以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W***[周村区***(存量)-***号]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申请人须在***年2月***日***时至***年3月***日9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3月***日9时***分。竞买保证金汇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银行竞买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2、网上报价时间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3月***日***时,报价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9时***分。 3、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周村区新建西路***号)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4、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定金及成交价款)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转至利息归集户,定期按程序上缴国库。 5、联系方式 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联系人:****: ****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联系人:****: ****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 ****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许斌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