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西南州人民医院纯水机采购(二次)公告(****-1期)。
2.首次公告日期:***年2月***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内容
序号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第5点 | 容量≥***L,需带溢流/排水装置和液位观测装置 | 单个容量≥***L,需带溢流/排水装置和液位观测装置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第6点 | 容量≥***L需带呼吸器、排水装置和液位观测装置,量程≥3m | 单个容量≥***L需带呼吸器、排水装置和液位观测装置,量程≥3m |
3 | 《采购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 特殊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不再需要提供 |
(二)更正日期:***年2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参照《原公告》执行,已按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报名资格不受影响。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问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工作日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