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日-***年2月***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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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南郑区高台镇东风村钰淇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 | **** | **** | 该项目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东风村,建设年存栏生猪***头养殖场,新建设5栋猪舍***m2,粪污处理设施***m3,饲料储存仓***t,干粪堆积场***m2,管理用房***m2,配套建设绿化、安全和消防等设施。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众参与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