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源〔***〕***号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MW级气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潼发改文〔***〕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关于潼南天然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号)、《关于潼南天然气发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渝发改能源〔***〕***号)相关内容的变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由“建设2台***.***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万千瓦,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配套设施”变更为“建设2台***.***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万千瓦,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配套设施”。
二、原核准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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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年2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