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我局于***年4月发布的《衡阳市***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因部分企业关停倒闭、注销排污许可等情形导致排污活动终止,现****等***家企业从《名单》中移除,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2月***日--2月***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联系人:****;通讯地址:****)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年2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