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至****,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知行道合(江西)****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盱江灌区位于抚州市抚河上游(盱江段)两岸,以盱江两岸支流为主水源、干流为辅水源。灌区范围为北至廖坊水利枢纽回水区末端、南达广昌县城北界苦竹水、东部和西部总体以地面高程***~***m等高线为界(南丰白舍镇境内西部局部达到***m)。灌区范围内涉及广昌县、南丰县、南城县共3县***个乡镇***个行政村,灌区国土面积***km2。建设任务为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城乡供水。项目属于新建,建设内容包括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骨干工程包括龙坞水库扩建1座,新建泵站工程***座(水源泵站4座,渠系加压泵站***座),新建水库进水口工程5座,拆除重建水陂2座;输配水渠(管)道工程***条,建设总长***.***km,包括:渠道***.***km(已建渠道维修衬砌***.***km、重建***.***km、新建渠道8.***km)、新建管道***.***km;田间灌溉工程拟配套建设***.***万亩,其中:常规地面灌溉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万亩;信息化配套工程1项。项目设计灌溉面积为***万亩,其中:现有保灌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新增灌溉面积***.***万亩。项目设计水平年为***年,农业灌溉设计保证率取***%,城乡生活供水保证率取***%。***年,本项目供水范围内可达到城乡生活供水保证率设计目标,灌区范围内可达到农业灌溉保证率设计目标。项目征地总面积为***.***亩,其中永久用地面积***.***亩,临时用地面积***.***亩,建设征地永久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共***.***亩,其中永久用地涉及4.***亩,临时用地涉及***.7亩。工程不涉及矿产资源,不涉及文物古迹。项目施工总工期***个月,第一年9月开工,第四年8月底工程完工。工程静态总投资为****,其中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工程扬尘、混凝土搅拌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设置洒水车、雾炮机,通过洒水、喷雾降尘,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加强维护保养,降低燃油废气排放,运输过程采用篷布遮盖,避免物料遗撒,减少扬尘排放;爆破选用先进的爆破技术,采用洒水等方式,降低爆破粉尘排放;选择远离居民敏感点的区域作为临时淤泥堆放场,清淤工程避免在夏季施工,临时淤泥堆放场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干化淤泥应及时清运,降低清淤恶臭环境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机械洗轮废水经洗轮机自带沉淀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移动式铁槽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隧洞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基坑废水、隧洞施工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施工期机械洗轮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车辆冲洗用水水质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须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地作物标准。营运期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布置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施工期废污水排入水源保护区河段,编制施工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营运期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龙坞水库、龙坞陂、里水支渠水陂生态流量下泄不小于0.***m3/s、0.***m3/s、0.***m3/s,均通过生态流量管(DN***)进行生态流量泄放,并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系统。通过推进农村污染治理、推广科学种植、推进灌区节水等措施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4.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车辆机械维护保养、施工车辆限速,控制爆破炸药量、爆破抛头方向、爆破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施工厂界噪声须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营运期泵站噪声污染,泵站厂界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建设***座弃渣场,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运往弃渣场处理。建筑垃圾优先实施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6.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布置尽量利用荒地,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避让鱼类主要繁殖期,避让野生动物主要繁殖期。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施工临时占地避让6株古树名木,临近古树名木的施工布置保持防护距离。河道取水泵站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龙坞水陂设置过鱼设施,在盱江干流开展鱼类增殖放流。保证生态流量,避免河道断流。工程施工期临时占地影响到植被,通过施工结束后采取绿化措施恢复影响到的植被;运行期采取生态恢复措施,补偿损失的生物量。 7.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防渗处理,隧洞施工做好水文地质勘察,控制隧洞涌水。通过推广科学种植、推广使用生物降解膜等措施促进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对土壤盐化及沼泽化进行跟踪监测。 二、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不设置储油设施及炸药库房,炸药、油料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严格火源控制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为防范溃坝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设计、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应按安全监测要求设置安全监测系统,对坝体表面变形、坝体内部变形、绕坝渗流、坝基渗流量、渗透压力等监测项目进行监测记录,以保障客观掌握工程运行情况。工程完建后开展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保障蓄水安全。 三、建设项目政策分析及判定情况: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水利—2、节水供水工程: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属于“鼓励类”项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农经〔***〕***号文对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江西省盱江灌区工程已列入《江西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江西省水网建设规划》《抚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抚州市水网建设规划》规划新建灌区工程,并与《江西省抚河流域综合规划》《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南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广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年抚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合。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公顷,已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盱江灌区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江西省林业局出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回复函,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出具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的核准批复,南丰县车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的核准批复,南丰县林业局对本项目涉及南丰傩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南丰九剧水省级湿地公园出具了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的意见,南城县林业局对本项目涉及南城县麻姑山省级森林公园出具了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的意见。项目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2处,为南丰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南丰县白舍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具有不可避让性。本项目运营期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或者减轻该项目实施可能带来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