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我局拟受理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至****,***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贡酒项目(二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抚州市/临川区/连城乡福临大道(大桥村、舍头村)东面 |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 |
拟受理日期: | **** | ||
环评文件公示稿、公参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