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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大练风电场二期海上测风塔项目用海审批前公示

审批公示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2月14日发布审批公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大练风电场二期海上测风塔项目用海审批前公示。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兹有中广核(福建)****向我局提出平潭大练风电场二期海上测风塔项目的海域使用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续期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大练岛东北侧(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新建1座海上测风平台,用海面积0.***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海域等别为五等,海域使用权续期5年,自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为公益性项目用海。

三、用海续期期限:该项目用海续期5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海域使用权续期。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年2月***日至2月***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邮箱:****,地址:****(联系人:****)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年2月***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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