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B*** | 交易编号: | 汉寿县国土〔***〕1号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阳大道与龙珠西路交叉口 | ||
主要用途年 限: | ***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1.8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绿地率≥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米 | ||
主要用途: | |||||
批发市场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人、竞得人须为同一主体,各项信息应一致。
2、该宗地系现状供地,由竞买者自行现场踏勘确认。
3、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按照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常政发(***)***号]文件执行。
4、挂牌期限届满,同一宗地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在网上完成竞价。
5、竞买保证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转入随机选定银行账户,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认可非竞买申请人的代缴行为。
6、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时***分至*******时***分到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时***分至*******时***分到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时***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时***分至*******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价款不含颁证费、契税、交易服务费。
2、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3、该宗地出让后仅限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开发建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