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L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卫设备更新项目(一)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中标结果更正 | / | 本项目经过复审,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年修订)》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2.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经过复审,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年修订)》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初审:魏晓莹
复审:于欣言
终审:王晓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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