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YN***-***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府大街以南、禹襄路以西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规划展览馆***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该宗地保障房配建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5号)文件执行。其他相关配建情况均按照永用地[***]***号规划条件执行。(六)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七)该宗地为有底价拍卖。(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范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永****第二营业部开户账号: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