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第九师***团4连(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第九师白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第九师白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受让人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时,商业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绿地率不小于***%,商业停车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配置,住宅停车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户配置。机动车充电停车位按要求***%预留充电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划非机动停车位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5.6.1规定,住宅按照不少于2.0车位/户。非机动车按要求***%预留充电设施。 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并满足以下要求: 1.该宗地地块与*******号地块为一个规划单元。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规整有序、整体符合使用强度要求,共享市政基础设施,共用接口联合规划和建设。 2.建设项目应符合白杨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管控、布局管控、设施管控、地块管控、风貌管控等要求。展现中华风韵、军垦特色定位。 3.该宗地应打造高品质住宅典范,符合质量优良、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环境优美、便利宜居、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低碳绿色、节能环保等高质量发展要求。户型设计应采光优良、通风流畅、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议阳台落地窗。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米。 4.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出入口及交通组织、停车设施的规划,同时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外出入口及道路交通系统要统一规划、统筹发展,机动车开口距城市道路红线交叉点不小于***米。 5.涉及消防、人防、水务防洪等问题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时本地块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等的规定。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间到第九师白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相关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刘玉领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塔城兵团分行开户账号:****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