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综合评分
体系认证 | 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注:各项认证须合格且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
现更正为:
体系认证 | 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GB/T***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2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注:各项认证须合格且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
2、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综合评分
获奖情况 (9分) | 1、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类奖项的(含提名奖),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县级的得1分。 注: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且不累计得分,提供发文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管理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获得政府住建等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市级或以上每有一个得3分,市级以下的每有一个的得1.5分,本项目最高6分。本项只累计2个荣誉。 注: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荣誉的,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得分,提供发文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获奖情况 (9分) | 1、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类奖项的(含提名奖),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且不累计得分,提供发文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管理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获得政府住建等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目最高6分。本项只累计2个荣誉。 注: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荣誉的,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得分,提供发文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2月***日9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