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源安徽天长新街***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龙源安徽天长新街***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天长市石梁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龙源安徽天长新街***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项目,利用储能电站2#主变位置,设置1台***kV ***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kV户外GIS设备,位于主变西侧,***kV出线1回,与储能电站升压站合并容量,以1回***kV线路接入***kV崇本变。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维护,确保电气设备接触良好,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厂界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电磁环境达标。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对站内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随意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滁州市清流西路***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