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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2月06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2026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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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技术项评分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X[GK]****)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1-2条款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园林园建及配套设施类改造服务方案(包括花化彩化、绿地改造、园路与广场、建(构)筑物与小品、水电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市政、园建设施等改造内容)进行评价:提供的方案包含①改造工作流程图;②拟投入改造的人员及设备安排;③改造工作安全管理措施。每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内容不可行的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便民设施类改造服务方案(涵盖便民服务设施与标识标牌系统完善、广告宣传等相关改造)进行评价:提供的方案包含①改造工作流程图;②拟投入改造的人员及设备安排;③改造工作安全管理措施。每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内容不可行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新增“异常低价审查”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描述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2)***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即***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3)***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即***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响应报价<最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现场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CA证书(建议在CA 证书上粘贴投标人单位名称,避免混乱误领)送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6(C***) 并签到(“远程开标”除外)。开标室如有变动,则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开标室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人-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筼筜湖保护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恒基大厦)5楼***-***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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