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衡开6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时尚大街以东、规划长兴路以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申请。衡水市国有企业参加竞买报名的,应按要求经衡水市人民政府和衡水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形的,依法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桃城区滏阳西路***号) 联系 人:利用科 联系电话:****: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衡水人民支行开户账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