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规定,****大平南山岩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5日至***日(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年2月***日前寄(送)至黑河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年2月***日公开并生效。
联系单位: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1.****大平南山岩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2.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表
3.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