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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三、公示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年2月5日至***年2月9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质量体系证书复印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批的研制总结报告、产品照片,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制造商授权书、质量体系证书复印件,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第七〇四研究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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