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标准地) | 葫芦岛市高新区化工园区东部,西距海辰路***米,东临**** | ***.*** | 工业用地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不低于0.5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2月***日至***年3月6日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2月***日至***年3月6日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科提出参加挂牌出让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至***年3月6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3月9日***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出让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年2月***日9时至***年3月9日***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需与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1(标准地)宗地项目具体控制指标详见挂牌须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郑文旭
开户单位: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0*******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