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8号)等规定,以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粤***行终***号〕判决结果,现拟将协议出让恩平市建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恩平市恩城街道西门路***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恩平市大槐镇河湾管区磨刀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W6TE***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恩平市建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开采规模:***万立方米/年
地理位置:广东省恩平市城区***度方位、直距约***公里处
面积: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1 | 1 |
开采标高:***.0米至***.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
理由: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8 号)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粤***行终***号〕判决,拟以协议方式出让恩平市建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至****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江门市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与海洋管理股。
单位地址:****
电话:****-****
本公示在恩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2月3日






